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关于三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
关于三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7日至7月21日,区委巡察第八组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开展深化改革专项巡察,并于10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区委巡察第八组巡察支队并反馈意见后,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上级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分别召开专题党委会和队务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在对照检查、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针对巡察组指出的3个方面40个问题,逐条研究和完善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及工作台账。同时,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短亮丑,红脸出汗。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王海燕同志经常听取汇报,明确要求,强调进度,反复动员部署,并多次深入执法一线指导、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做细做实见成效。支队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结合分管领域实际,主动下沉大队,亲自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巡察共反馈具体问题40个。集中整改期间,共完成举一反三整改83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改革29项,开展专项整治5项,制定完善制度29项,挽回损失1.768417万元,追责问责6人(其中,第一种形态0人)。
(一)聚焦“改革瓶颈未打通、整体进展缓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在“改革整体进展缓慢”方面
(1)针对“对学习改革文件重视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召开支队专题党委会,学习研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天津市深化综合行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滨海新区深化综合行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在支队队务会上,及时宣讲执法改革形势任务,实时通报执法改革推进情况。
(2)针对“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偏差”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服务点,每名党委委员联系2-3各党支部,确保全覆盖;坚持不定期谈心谈话,及时沟通思想解惑答疑,正面引导化解消极情绪。二是定期召开人员思想分析研判会,加大思想教育,注重情绪疏导,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三是着力培育凝心聚力的交通文化。慰问因公牺牲家属1次,组织全体职工体检1次,组织女职工参加妇女健康讲座1次,慰问生病住院职工6次。组织3名优秀青年参加市交通运输系统“研习新思想 走近民法典 提升真本领”竞赛活动,荣获三等奖;举办“文明出行 走近绿色 建设美丽滨城”健步走活动,支队共80余人参加。开展“岗位标兵”评选,每个季度挖掘宣扬一批身边先进典型,目前共选树52名岗位标兵。四是制定《执法支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五是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切实打牢铸魂根基。组织支队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读书班学习2期,两级党组织书记宣讲约30人次,组织基层支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组织研讨、参观红色主题展览、观看优秀经典影片等方式学习党史,接受教育,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进一步规范文件签发程序,逐级审核把关。
(3)针对“多个改革事项未落地”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沟通,配备1名专职纪检书记;研究制定《滨海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到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武清交通局、静海交通局学习借鉴执法改革相关经验,指导推动支队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寻求解决改革当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上报《执法支队岗位设置方案》,积极推动岗位设置等相关工作,目前岗位设置方案已获批复,正在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推动人员划转工作。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要求,2021年9月份完成13个基层党支部组织选举工作,并以新组建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创建“五好”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完成原交运中心资产清查,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封存原交运中心账户;按照规定启用支队帐户。四是严格落实支队车辆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带标识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严禁超范围使用车辆。五是统一合同协议、债权债务主体统一为执法支队;对原交运中心干部人事、收发文、执法案卷等档案进行整理归档,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对各类档案建档管理。
(4)针对“改革制约瓶颈未打通”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动执法支队岗位设置、人员划转工作。2021年11月上报《支队岗位设置方案》,2021年12月获得区人社局核准批复,2022年4月24日将人员划转名册上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1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中级政工师评审。
2.在“执法地域范围、权责界限及程序未厘清”方面
(5)针对“执法地域范围有争议”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2021年11月26日,组织召开各开发区参加的执法工作推动会,调研各开发区出租车治理开展的实际情况和难点问题。同时,协助各开发区对网约车、出租车开展执法。
(6)针对“区交运执法支队与区交运局相关业务室职责界限未厘清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召开局安监室参会的工作协调会,厘清与局安监室就“双随机、一公开”和安全生产领域的权责关系,梳理检查事项清单,全面推进相关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支队负责外地车辆违法行为的抄告和车辆维修质量投诉工作。
(7)针对“办案流程不严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经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支队综合室负责交通运输一般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二是由支队综合室制作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加强对基层执法大队执法程序的业务指导培训。三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对2021年行政执法案件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共计评查案卷532件,做到检视问题、促进整改、规范执法。
3.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8)针对“对专业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有差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对整改意见中提出的2020年9月区安委办检查通报中提到的20家企业40家驾驶员安全考核9家企业运输车辆检查、保养维修的情况,执法支队对69个问题进行了逐项梳理,协调各大队对相关问题进行检查。
(9)针对”对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铁路道口监管执法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第一时间沟通津沽一线石油新村段道路改造建设单位,维护更新路障警示灯,确保安全有效。二是联系沟通东盐路与津沽一线交叉口南侧临时封闭的铁路道口的业主及属地单位,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其对铁路道口加强管理。三是沟通闸南路交叉口附近跨津沽一线北侧桥梁施工建设单位,设置出车提示标志。
(10)针对“城市客运管理行政执法标准不高”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协调基层大队对出租车公司进行检查和督促,同时在路面检查的同时加大教育和处罚,对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采取的约谈、教育、处罚等手段加大对新区出租车治理的力度,维护新区客运出租市场正常秩序。特别是民生关注网约车领域,对服务态度不好拒载等行为,进行了停运教育处理共6台,对违规派单进行行政处罚3单,对美团平台下的7辆无证网约车进行封号处理。约谈多家平台企业,其中美团和滴滴平台已提供非合规运力清退方案。
(11)针对“治超执法力度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市交通运输委要求及相关设计规范,已启动滨海新区非现场执法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新建16处非现场执法点位确保非现场执法系统正常使用。二是向区政府申请设施后期养护运行费用,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确保非现场执法系统正常运行。三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与天津市非现场执法系统进行连通,实现全市治超联系信息共享。
(二)聚焦“文明执法有差距,内部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
4.在“专项整治不彻底,为民情怀不深厚”方面
(12)针对“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不深入”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思想交流会,深刻剖析“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查出的问题在曝光台上曝光,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定三张清单,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是切实加强基层监督,探索建立“内外结合、上下贯通”的基层监督体系,对内设立14名纪检监察员,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对外畅通投诉渠道,聘请9名社会监督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坚决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2021年,共问责处理28人。
(13)针对“执法办案效率待提高”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积极沟通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在夜间加派交警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卸载。二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高庄治超站建立便民驿站,为司机提供休息、饮水、充电等便民服务,提升司机满意度。三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一是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规定要求,对基层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业务培训和业务帮扶指导。二是制定《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加强执法队伍在思想作风和素质能力等方面建设,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全年完成轮训授课6期42学时,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14)针对“服务群众不细致”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在地质路及单位拐弯路口设置标志导引牌;在大门口悬挂单位名称标牌。在塘、汉、大区域建立处罚中心,就近进行违章处理;与金融部门协调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加强卸载点露天堆放物的清理,对不能及时清理的进行苫盖,对其他卸载点堆放物进行清理苫盖。
5.在“自查自纠不严格,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方面
(15)针对“存在私车公养”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5名职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的行为,报局纪检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分别给予康广超、刘振祥、毛华骏、张长珂等4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邓伟、孙玉臣行政警告处分;违纪金额1.002464万元已如数追回。二是严格落实《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加油管理实行一车一卡、定车定卡。
6.在“内部监督管理缺失,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6)针对“招投标制度不严,存在形式化现象”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公开招标第三方的甄选程序,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第三方。二是严格遵守公开招标各项规范流程。三是举一反三对支队需招标项目,进行梳理规范。
(17)针对“合同管理不严,存在资金支付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做好支队预算工作,积极落实财政资金,消除资金支付隐患。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支队内控制度》合同管理相关规范。三是重大项目合同经律师把关核准。
(18)针对“单位内部食堂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食堂管理,建立食堂内部收支明细账目,做到账目清晰。二是后勤管理部门不定期对食堂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对食堂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管理有差距,党建引领、政治保障作用不充分”问题。
7.在“基层党建不扎实”方面
(19)针对“党建与业务工作谋划部署”两张皮“”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支队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建立健全支队队务会工作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认真安排部署日常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理念,通过党委会、队务会等形式,统筹谋划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四是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0)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五必谈”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共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9张,收到意见建议19条。二是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杜绝好人主义,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基层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现场进行指导,确保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严格按照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明确要求,不准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如有违反当场叫停组织生活会。四是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对做好基层党务工作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工作不严不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1)针对“党组织换届审批不规范”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利用“三会一课”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要求,2021年9月份完成基层党支部组织选举工作,所有规定动作和工作步骤报请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批准同意后进行。
8.在“干部考核管理工作不到位”方面
(22)针对“开展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美丽“滨城”存短板”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重点工作解难题,聚焦群众需求强服务。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部署要求,落实“双报到”工作,组织基层党支部与街镇(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定期督促党员干部按时完成“组织在线”任务。三是按照区交运局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23)针对“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支队队务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明细,压力逐级传导。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责任层层传递。三是建立党建引领+执法业务+服务保障“三考合一”的目标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2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中断”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积极推进执法改革,推动落实人员划转等后续工作。二是积极沟通上级主管部门,按程序推动开展政工等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聘任和评聘工作,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随时通报改革进程,准确解读干部选任及职称评聘相关政策,疏导化解职工消极情绪。四是积极协调推动执法改革,制定《执法支队岗位设置方案》,暂时按照事业单位模式积极推动人员划转、岗位设置工作。
(25)针对“执行人事劳资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落实《滨海新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审批管理,严防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情况发生。同时,结合驻交运局纪检察组、区交通运输局党委2021年6月30日《重要监督事项提示函》(函号:2021-18)的工作部署,坚持举一反三,对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以来请销假、个人因私出国境、带薪休假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退缴相应天数带薪休假补贴7659.53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支队上下能够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支队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加严格,作风管理更加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质的提升。但巡察整改工作也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政治站位不够高,理解停留在具体事项上,,没有从本质上进行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和挖掘问题根源,全面彻底整改上下功夫不够。二是行动上还有差距,针对具体问题整改,就事论事的多,举一反三抓整改的少,以改促建上下功夫不够。三是效果上还有差距,过分看重整改的短期效应,对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系统梳理不到位,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不够。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1.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效能.
2.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持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坚持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深入改,着力在“常”“长”上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3.统筹推进党建与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切实筑牢理想信念根基。要坚持把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解决理想信念模糊、政治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精神状态不振等问题。
二是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政治统领功能。要认真落实“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理念,抓实抓细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发挥党建在把握方向、引领思想、激发动力、督导行为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核心作用。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要认真落实新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履职,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执法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推进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四是压实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正风肃纪,持续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持续推动制度纪律约束,探索建立“内外结合、上下贯通”的基层监督体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是厚植为民情怀,持续践行执法服务初心。要始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带头强化宗旨意识,自觉树牢群众观念,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机制,持续推进执法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树立联系服务群众良好形象。
欢迎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22—65811635;电子邮箱:zfzddjs@tjbh.gov.cn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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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5305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