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型案例4-天津乾首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未设置安全总监案 |
一、简要案情
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一大队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8日到天津乾首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没有设置安全总监。本机关依据《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安全总监。”对该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二、案例启示
道路运输行业作为高危行业,其安全管理专业性较强,为保证主要负责人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需要配备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人员的协助,以此来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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