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2-天津联华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案
发布日期: 2025-11-04 16:48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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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联华物流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案

    一、简要案情

    2025 年 9 月 25 日 15 时 6 分许,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天津联华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玉彬作为主要负责人自 2021年1月以来至今,一直未考取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合格证明。

    二、案例启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与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防范能力直接相关,特别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等特殊单位专业性强、危险性大,属于事故多发的领域,对这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有更加严格的要求。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必须要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同时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因此,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对于加强单位的安全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促进单位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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