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1-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发布日期: 2025-11-04 16:47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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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一、简要案情

    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无资质运输危险废物问题线索核处任务通知书》的要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七大队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9日对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核查,通过调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发现,津 CE6555重型半挂牵引车为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通过熟人介绍物流信息承接运输业务,为运输危险废物的实际承运人。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显示为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2类3项、3类、4类1项、4类2项、4类3项、5类1项、5类2项、6类1项、6类2项、8类、9类)(剧毒化学品除外)、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大型物件运输,虽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但未见危险废物类,因此天津滨海新区壳中物流有限公司作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超越许可事项运输危险废物,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

    二、案例启示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不能严格按照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其危害后果是极其严重且多方面的,绝不仅仅是简单的行政违规问题,这相当于在公共安全中埋下了一颗“移动的定时炸弹”。因为运输的危险货物若与许可类型不符,车辆的安全装备则难以与实际运载的危险货物匹配,因此导致的最直接、最严重的后果就是重大安全事故风险剧增,而一旦发生事故,对企业也是毁灭性的打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的任何违规行为,都是在用企业和全社会的安全进行赌博,其潜在的危害远超所能获得的短期经济利益。严格遵守许可事项,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和生存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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