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一、简要案情
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一大队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28日到天津祥运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执法检查,该企业的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显示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7月28日期间,该公司经营运输过程中有超速提醒共计198次,且未在运输行为结束一个月内严肃处理,仅在发现动态监控报警时,口头对驾驶员进行提醒。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三)项“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三)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或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存在一次计10分及以上诚信考核计分情形且未经严肃处理仍继续安排上岗作业的;”该公司前述行为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对于企业中存在的“三超一疲劳”问题没有对驾驶员进行过内部处理,也没有对其所属经营性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二、案例启示
该公司针对“三超一疲劳”现象,没有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暴露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履行不到位,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不重视,没有认识到此类行为对于路面安全、人员安全产生威胁,安全责任意识不全面不到位。在执法过程中,新区交通运输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对于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向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
一、简要案情
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一大队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28日到天津熹瑞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情况。(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超速报警7辆车共计265条;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11辆车超速报警共计588条;2025年6月1日至 2025年6月30日11辆车超速报警共计565条)且运输过程中,未提醒纠正,且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三)项“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三)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或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存在一次计10分及以上诚信考核计分情形且未经严肃处理仍继续安排上岗作业的;”,天津熹瑞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长期存在“三超一疲劳”且未在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严肃处理的行为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长期未登录过动态管理监控系统,对于企业中存在的“三超一疲劳”问题没有对驾驶员进行过内部处理,也没有对其所属经营性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二、案例启示
新区交运局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案件,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向社会传递“安全无小事”的信号,警示企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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