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运局党委关于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5-20 16:35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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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3月14日至4月27日,区委巡察四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6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为加强对届区委第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推动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全面整改,局党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分工协同,2024年312日成立了滨海新区交运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保障组,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局党书记、局长王海燕同志主动承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身体力行、全力推进跟踪问效。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的应有之义和重要抓手,局党委委(局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主动协同配合、积极引导、加强指导、带头整改积极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上级全面指导,推动整改落实

        区委巡察办给予全面指导,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制定系列规范文档表格为我局整改明确了标准,校准了方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给予指导对我局巡察整改方案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全面把关,支持我局全面深入整改,既把关指导又出谋划策推动整改落实,为整改提供了大力支持。区纪委监委驻交运局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紧盯项目推动、资金管理和使用、选人用人等事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持续提升监督效能。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交运局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本着发展理念为交运局长远建设考虑,将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和未来发展同谋划共部署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和组织分工逐人逐项抓好整改,党委牵头抓整改,各室、各基层单位同步联动、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多措并举,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存在落差,区域交通一体化尚未全面形成”问题

    区交运局党委积极推动区域交通一体化工作,多次与胡家园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对接协调,深度推动铁路建设单位与涉铁功能区、街镇对接临时用地及征地进场手续事宜,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1.关于协调组织国家重点路网沿线拆迁成效不显的问题,交运局党委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

    一是涉及正线及联络线土地交付事宜:土地交付主要涉及集体土地及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地地上物补偿已完成,铁路土建单位全部进场施工;国有土地征收2392亩地块已进场施工。

    二是涉及联络线未交土地:已由滨海建投集团负责打包与航天工程大学开展土地置换,目前建投已完成评估,正与有关方衔接。

    三是涉及滨海站标段尚未招标:建设单位北京铁路局天津项目管理部已于2024年10月完成招投标,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

    四是涉及管线切改:区城投建发公司与建设、施工单位一并对桥墩占压区域内相关管线核实,截至目前已完成2024年年初制定的管线切改目标。

    2.关于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重点工程进度缓慢,区交运局党委积极主动推进巡察整改。

    一是充分利用市交委、区领导专题协调推动会制度,有效推进难点堵点问题;加大协调力度与加快履行程序相结合。

    二是针对兴港高速涉及铁路重点问题进行了整改。兴港高速涉及横跨铁路线处区域均已进场施工。

    三是针对兴港高速工程集体土地征收转用问题:兴港高速工程涉及集体土地,已于2025年2月底前与有关单位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四是集体土地征收转用等问题已解决,工程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正在进行下部结构施工及预制梁生产工作。

    五是针西中环快速路地上物拆迁问题:建设单位与胡家园街道已完成推进海河北岸建设范围内的拆除工作。土地征收转用置换已完成变更登记,与中石化的土地置换协议已确定,该地块的置换工作已完成。

    六是按照区政府文件要求,津歧公路二期、三期拓宽改造工程征拆主体单位为古林街。自工程实施以来,区交运局党委加强协调调度,主要负责人于2024年1月4日、2024年6月25日等多次带队赴古林街推动征拆工作,经古林街道办事处牵头大力推动协调,津歧二期北段已取得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复,已完成征转组卷,并上报市规资局。

    3.关于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仍有明显差距问题。

    一是针对原设计路由地上物仍未拆除问题:交运局与滨海建投集团签署塘汉快速路等16个“借用管还”项目解除原采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不再执行“借用管还”模式,改为政府投资模式,逐年安排项目建设资金予以解决。

    二是针对早晚时段形成挤压式拥堵:区交运局已会同交管部门对塘汉快速路涉及大辛庄区域进行环岛渠化处理,已基本解决此处车辆拥堵问题。

    三是区交运局采用设立引导、提示标识的方式,在道路变窄处进行风险提示。津塘公路胡家园地道的问题已纳入津潍高铁建设方案,随工程建设一并完成整改。

    四是区交运局党委认真落实市交委、市执法总队对网约车平台全面治理工作要求,开展入企联合检查、路面查处、联合市执法总队利用网络监督平台对平台企业的派单情况进行抽检等一系列双合规治理行动,发现违规现象坚决严厉查处。

    五是区交运局党委组织所属单位深入开展出租车行业服务品质提升治理行动,对不按计价标准收费、拒载、抢客等问题开展持续整治。

    (二)关于“交通运输重要职能没有充分体现,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存在明显短板”问题

    区交运局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努力构建综合交通体系。

    1.关于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尚未完成问题,交运局党委积极协调,推动整改。

    一是津石高速可通过小张庄立交、团泊南立交,经长深高速与荣乌高速进行互通连接。下一步拟通过REITs、特许经营等方式利用社会资本融资解决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同时由区财政局多渠道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二是区交运局党委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研究解决制约工程进展问题。结合秦滨高速南段改扩建工程一并启动该项目招商融资工作,融资渠道已经打通。

    三是区交运局党委多轮会同涉地街道、建设单位、汉沽盐场等,明确了项目的推进思路,解决汉南路改线项目重点问题。

    四是区交运局党委从实际出发,综合分析,并经与各方研判,津淄公路十四五期间受资金及政策影响,暂不具备拓宽改造条件,十四五期间不再实施该工程。研究十五五规划时,充分考虑资金及政策的可行性后,再纳入规划。

    2.关于交通运输服务发展能力明显不足问题。

    一是区交运局党委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沟通相关开发区运管部门,建立网络货运行业管理长效联系机制,形成“服务+监管+政策”的组合拳,促进网络货运健康发展。

    二是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第22条规定:“客车、危货车的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应当委托车籍所在地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货车的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两客一危”车辆不得在异地验车。但是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区交运局党委坚持为企业服好务,已将企业诉求积极反馈给市有关部门,希望政策更新时,能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

    三是关于电子证照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由于目前危险货物车辆审验使用的是天津市道路运政系统,与运政通分属于两个第三方管理单位,数据之间存在衔接,但都属于市级部门管理,及时向市交委反馈。

    四是区交运局党委急企业之所急,多措并举,入企帮扶,了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开展培训,联合人社部门宣传科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积极对接市交通运输委,深入研究挂靠整治相关政策,对于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实施承诺制,对于符合条件且递交承诺书的企业纳入白名单。

       3.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承载能力不够均衡问题,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推进整改。

    区交运局党委责成综合交通室负责人积极对接军队、铁路、财政等部门,推动暖心惠民乡村振兴工程,努力推动工程进展。

    一是洋苏公路改建工程、港塘路西延工程、天津滨海暖心惠民乡村振兴工程作为谋划储备项目纳入2022-2024三年政府投资项目表后,才能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后续资金等工作。

    二是港塘路西延工程目前因涉及铁路、军事用地等因素征拆难度大,正在积极协调区财政局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三是港中路等10条路路灯项目已和芦堂路、高大路工程合并打包为天津滨海暖心惠民乡村振兴工程,目前项目已取得工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已批复。2025年2月,区交运局申请的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由于投向领域不支持未通过审核。目前,一方面正在积极协调区财政局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另一方面继续做好调整申报政府专项债、一般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工作。待落实建设资金后再适时启动港塘西延工程、天津滨海暖心惠民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

    四是洋苏公路改建工程已经完成前期路线规划及初步设计方案。

    五是区交运局党委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确保乡村道路畅通。加强养护巡查和小修措施,对出现坑槽、裂缝、车辙等病害路段及时进行处治,确保道路安全顺畅通行。建立了三年滚动项目库,对路况次、差路段及时纳入维修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结合年度路况检测情况,随时更新项目库,及时将次、差路段纳入维修计划。

    4.关于公交服务水平效能不高问题,交运局党委组织公交企业进行调研,推进整改。

    一是区交运局党委组织公交企业深入分析研究客流出行习惯,进一步科学调配运力,优化运营发车间隔。组织公交企业深入研究,通过优化线路走向、中途设站,不断提升公交出行水平。

    二是区交运局党委深入研究公共交通运输工作,组织公交企业加大对车辆的维保力度,确保车辆定位系统正常使用,提升用户体验。组织公交企业与第三方加强合作,确保系统各模块功能精准运行,不断提高用户体验感。

    (三)关于“绿色安全交通运输存在诸多隐患,推进交通运输治理现代化任重道远”问题

    区交运局党委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研究,积极沟通财政部门,申请购车资金,促进新区公交集团尽快更新车辆,提升安全水平;组织公交企业加大维保力度,促进车辆安全运行。

    1.强化交通韧性安全不牢靠

    一是区交运局党委积极沟通财政部门,申请购车资金,更换车辆。

    二是区交运局党委从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出发,责成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及各相关部门加大挂靠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2.推进绿色交通不坚决

    一是区交运局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对相关企业进行宣传,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开展入企宣传。后续在开展涉企政策宣贯中,提高工作精细化水平。

    二是制定《滨海新区公路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梳理现有噪声污染道路基本情况、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

    三是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公路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减少振动、减低噪声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易受交通噪声影响路段的道路巡查养护工作,加强相关路段的路面修补频次,全力保持相关路段的道路平整。2024年已对塘汉公路进行大修工程,并对津塘公路跨车站北路桥进行维修并重新铺设路面,保障了路面平整,杜绝了因道路坑洼引起的噪声污染。

    四是结合市容环境提升整治工作,研究京津高速高架桥、海滨大道等道路声屏障改造提升方案。

    3.关于推进依法治理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区交运局党委组织相关法治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体职工参加法治教育培训,重点学习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治素养及法律意识。涉及经费纠纷于2024年8月已全部结清。

    二是区交运局党委积极推动交通运输治理工作,已责成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调整高庄超限检测站负责人。统筹安排,从其他执法大队抽调3名正式执法人员,达到共5名正式执法人员。从第三、第五、第九大队抽调12名劳务派遣人员补充到高庄超限检测站,优化组合检测班组,由正式执法人员从事拦检、违章处理等执法活动。

    (四)关于“管党治党宽松,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紧”问题

    区交运局党委坚持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坚持正风肃纪,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关于履行“一把手”监督责任较为松软问题,交运局党委在逐步推进整改。

    一是加强监管。经常性对中心、支队两个一把手实施监管,进行8次约谈,教育其提升抓思想、带队伍能力。

    二是解决难题。对引发群众不满的长期未提拔干部问题,协调区人社局,及时启动选聘工作,配齐中心内设机构16名正职。

    三是亲自过问。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亲自过问。

    四是配合区委组织部选聘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解决“法定代表人”问题。

    五是一把手牵头,从严治党,6次集体约谈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实施爱岗敬业、凝心聚力等教育,提高班子及个人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威信。

    2.关于主体责任虚化弱化问题,交运局党委主动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分析没有压实主体责任原因,一把手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吸取教训。

    二是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修订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清单”。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力度,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深挖“蛀虫” 保驾护航》,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编写的50个违纪行为典型案例。

    四是通报近两年受处分人员情况,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

    3.关于“一岗双责”敷衍应对问题,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制定2025年“两个清单”,明确每半年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清单管理。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亮剑基层腐败  护航高质量发展》。

    三是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向下压力层层传导。2024年底听取了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024年全年共有4人受党纪处分、2人诫勉,受处分人员同比明显下降。

    (五)关于“规矩意识、红线意识明显缺失,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隐患依然突出”问题

    区交运局党委多措并举,提升政府采购秩序。

    1.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刚性不强问题,加强学习,组织培训,加强监管。

    一是配备正式在编人员担任单位政府采购员并加强该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采购员业务能力。

    二是完善采购制度,细化了部门职责及采购流程,明确部门对招标过程中采购文书相关内容严格复核。

    三是已解除与原第三方代理公司的合作,通过甄选按程序确定新的三方代理公司,明确要求代理公司通过严格筛查,做好投标单位的审核工作。

    四是将原采购人员调离岗位,配备正式在编人员担任单位政府采购员。

    五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采购员业务能力。2024年9月20日组织部门负责人、采购员及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滨海新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价格参考》《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024年版)》《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控制手册(试行稿)》等文件规定进行学习交流,并要求抓好日常学习,熟知政采规定。

    六是对新任政府采购员进行专题教育,办公室负责人及采购员学习纪委监委有关政府采购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学,举一反三,并研读《滨海新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价格参考》等内容,提升对采购政策的把握水平,绷紧制度之弦、纪律之弦。

    七是完善《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针对项目验收环节,明确成立验收小组,参加项目现场评审工作,提升现场评审水平。

    2.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没有全面从严问题,加强学习,立整立改。

    一是已于2024年7月31日《信访工单辅助处置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事项,不存在相关合同违约情形,且没有再购买第三方服务。

    二是统筹信访工作力量,确保信访工作顺畅运转。

    三是加强信访知识学习培训,推动各室、各部门信访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四是区交运局党委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对法律顾问服务效果的跟踪考核,开展三方服务满意度测评,不断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2024年12月31日《驻局法务合同》到期,已终止此合同事项,不存在相关合同违约情形。2025年以后不再聘用驻局法务。

    五是区交运局党委高度重视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聘请第三方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2024年,安全三方开展了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文件合规性审查及咨询10余次、道路运输行业涉及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论证5次、协助开展应急演练3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10余次、专家辅助检查40人次,取得了显著效果,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均对服务满意。

    六是终止了与相关企业合同,并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配备正式在编人员担任单位政府采购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前市场调研机制,合理制定政府采购规模和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六)关于“践行和树立正确政绩观意识不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仍需持续加力”问题

    区交运局党委强化学习,践行和树立正确政绩观。针对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结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瓶颈、“两新”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局班子成员2024年形成了4篇调研报告。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没有彻底根治问题,加大调研力度,主动作为加强成果运用。

    一是印发了《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工作2024年工作方案》;牵头组织、策划并成功举办2024中国航海日活动周。针对滨海新区交通运输行业发现的新问题,后期将进一步加强成果运用。

    二是核实“局长信箱”信息,群众投诉事项非我局职责范围的,退回;属我局受理范围立即受理。

    2.关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为突出问题,加强监督,主动作为。

    一是两条检测车道的地磅全部更新改造。针对工作人员存在管理失责嫌疑问题,区交运局、区纪委监委驻交运局纪检组、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多次到现场暗访,抽查过磅记录,规范一车一杆等执法流程。调整治超站负责人,充实正式执法人员,并对辅助人员进行了集中轮岗交流。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典型案例剖析专题学习,对全体执法人员补足法律知识特别是强制执行方面法律规定的短板,强化责任意识。

    三是与相关当事人保持联系,催缴应缴罚款,并讲清法律责任和利害关系。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无法运用法院强制执行手段追缴罚款的相关责任人,配合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审查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理。

    (七)关于“政治建设不够扎实,领导班子自我革命精神明显不足”问题

    1.关于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成效不突出问题,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解决实际问题。

       区交运局党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打牢政治建设根基,不断强化主题教育成果转化。

    一是全局上下全方位提升主题教育成果运用,2024年9月份组织完成1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提升了工作本领和组织能力,助推港产城融合、津潍高铁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采用案例教学、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增强主题教育对全体职工的感染推动作用。2024年7月份高标准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级航海日活动周活动。

    三是结合交通运输具体业务工作,引导全体职工充分利用学习成果,圆满完成2024年交运局民心工程任务。

    四是区交运局党委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3次交流研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知纪、守纪、担当、作为。

    五是向下传导压力,调动全体人员积极性,提高履职效能,依据《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关于执行理论学习制度不规范问题,已整改。

    一是区交运局党委2024年召开局党委会3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21次,全部落实了“第一议题”、“第一主题”制度。今后将长期坚持,落实制度。

    二是区交运局党委改进学习方式,注重学习成效,合理安排理论学习内容,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设置学习议题。

    3.关于政治生态不坚决的问题,将优化政治生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

    一是2025年深化学习《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意见》。持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监督。将优化政治生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两个清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开展对基层党委班子建设帮带,2024年4次分别与中心、支队班子集体谈话,提高抓思想、带队伍能力。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大家依法信访。

    四是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召开干部选拔说明会,明确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全程透明。2024年完成中心9名正科级领导干部选聘,支队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选聘工作。干部队伍稳定状态明显提升,信访案件大幅度下降。

    (八)关于“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明显短板”问题

    区交运局党委分别向中心、支队两个事业单位派驻工作组,推动机构改革工作。

    1.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研究不够的问题。

    一是工作组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召开机构改革政策说明会、梳理制度汇编,2024年完成中心9名正科级领导干部选聘、6名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等级晋升、34名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等级晋升、93人续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申报等工作。支队完成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选聘工作。对新招录的30岁以下的事业编大学生作为骨干,重点培养。

    2.关于落实机构编制行动迟缓问题。

    一是区交运局党委向中心派驻工作组深化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开展全员谈心,形成内设机构人员安置初步意向。并积极与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已于2024年3月完成中心岗位设置相关工作,并于2024年4月按照区委编办批复意见完成中心内设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全部到位。

    二是面对面召开答疑会,明确改革形势,征求群众意见,达成思想共识,做好机构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前期各项准备。

    三是已完成中心全员聘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启动中心科级干部竞聘工作,2024年10月份已完成9名正科级领导干部选聘工作。已消除“临时负责人”名称。

    3.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已核实。

    此为执法支队1名七级职员,在支队全员聘期间,该职员正被立案审查,但因其平职安排岗位,仍然将其聘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对此,区交运局党委在今后开展人事工作中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高标准做好干部聘任工作。坚持落实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制度。适时组织党委班子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九)关于“党的建设没有真正抓实,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区交运局党委坚持把“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要求落到实处。

    1.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要求没有严格落实问题。

    一是2024年9月25日至27日,组织支部书记培训,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强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合理设置培训内容。

    二是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频率、内容和标准。2024年7月、12月已对基层党建各检查一次,并向局党委会每半年汇报一次。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对工作出色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基层党组织,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并跟踪整改情况。局党建室支部被评为区级优秀基层党组织。

    四是2024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成绩明显进步。

    2.关于党建引领没有体现实际成效问题,认真制定方案,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区交运局党委结合交运特点和工作实际,认真修订了《2024年“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基层党建六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养护单位对涉及点位进行维修,并全过程监督,确保维修质量。

    三是加强巡查,增加频次,对养管路段全覆盖巡查,“养小、养早”,对各类养护问题力争早发现、早解决。组织人员对所有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收集问题,研判分析,制定处置方案,及时通报养护单位,明确整改时限,责令其按时完成。

    四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逐项检查,对未达标项目严格执行惩处措施,督促养护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良好通行环境。

    (十)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紧,巡察整改成效不够突出”问题

    区交运局党委压实各层级责任,坚持依法办事、违法必究。

    1.关于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加强警示教育,正风肃纪。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2024年9月25日至27日,组织局机关及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深入学习主体责任内涵和要求。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2024年8月,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党史、明党纪--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展。将受处分的2名派遣制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单位,2名因谋取不当利益人员,受处分后,由支队加强教育管理。1名因私出国(境)人员,责令加强出国(境)通知的学习,相关单位今后办理出国手续按要求审批报备。

    三是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频率、内容和标准。2024年7月、12月已对基层党建各检查一次,并向局党委会每半年汇报一次。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对工作出色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基层党组织,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并跟踪整改情况。局党建室支部被评为区级优秀基层党组织,运输服务室支部评为后进支部。2024年底后进支部已按期完成整改。

    2.关于整改措施实施性不强问题。

    一是区交运局党委积极争取财政部门资金支持,责成局公路室牵头,支队积极配合推进。截至2024年底滨海新区非现场执法点位总数13个,已完成硬件建设13个。

    二是区交运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考察工作力度,严格选人用人把关标准,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推荐到重要岗位;加强选人用人业务培训。从归档立卷、台账管理全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流程公平、公正、合规;健全人才培养、人才发现路径。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收集、整理、分析各类人才信息,为精准识人提供依据。

    (十一)关于“整改攻坚抓的不实,难点问题整改没有实现重点突破”问题

    区交运局党委采取多项措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关于运用巡察成果能力不强问题,加强政策学习,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针对道路交通拥堵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重点治理。充分与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对接交流,完成公路拥堵点位调查,均为国省级公路点位,相关点位已报市公路中心,后续将根据市公路中心计划安排全力配合交通拥堵点位的改造工作。2024年已对津港公路与世纪大道交口设立了中央分隔带,杜绝了津港公路左转世纪大道大量车辆在路口逆行左转造成拥堵问题。

    二是针对交通噪声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重点治理。制定《滨海新区公路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梳理现有噪声污染道路基本情况、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已加强易受交通噪声影响路段的道路巡查养护工作,并通知养管单位加强相关路段的路面修补频次,全力保持相关路段的道路平整。2024年已对塘汉公路进行大修工程,并对津塘公路跨车站北路桥进行维修并重新铺设路面,保障了路面平整,杜绝了因道路坑洼引起的噪声污染。

    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确保流程合规。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召开了“强化纪法意识  规范政采行为”专题培训会,提高采购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确保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并避免出现类似的违规行为。

    2.关于推进发展质量不高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主动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局党委派工作组进驻中心推动机构改革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与100余人谈心谈话、召开机构改革政策说明会、梳理制度汇编、6个新成立内设机构内部人员安排调整、9名正科级领导干部选聘、6名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等级晋升、34名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等级晋升、93人续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申报等工作,有效促进机构编制落实,中心干部队伍结构优化,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严格遵守财务规定,持续有序推进整合进度,认真做好整合阶段账务衔接。

    三是针对暂时尚未完全清理的撤销单位,逐个分析原因,并积极协调相关主管单位与部门,加快解决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心改革工作效率。账户清理工作已完成。

    三、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距离区委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区交运局党委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工作提升。一是深学细研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政治第一,突出政治整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论述,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统筹推进新区交通运输事业整体布局、政策供给。二是坚持把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保密管理,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三是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统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转化为实际行动,抢抓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历史机遇,在推动滨海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善作善成,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滨城”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交运局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22-63001965;邮政信箱: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文化商务中心4号楼4130房间;电子邮箱:bhjyjdjgzs@tj.gov.cn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员会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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