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暖心惠民乡村振兴(芦堂路、高大路及道路路灯)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
天津滨海新区暖心惠民乡村振兴(芦堂路、高大路及道路路灯)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滨海新区暖心惠民乡村振兴(芦堂路、高大路及道路路灯)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天津市天津滨海新区暖心惠民乡村振兴(芦堂路、高大路及道路路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2]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出资,同时申请政府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主要实施芦堂路提升改造工程、高大路提升改造工程,以及港中路等三条道路路灯建设工程。其中:芦堂路提升改造工程路线全长约 0.9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将车行道向北侧进行拓宽,双向两车道标准下穿长深高速节点利用现状北侧涵洞进行单车道双向通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高大路提升改造工程路线全长约 1.819km,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将车行道向东侧进行拓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港中路等三条道路路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路灯1100套,敷设照明电缆 45.43km,安装箱式变电站 22 座等。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验收、开通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
2.3 设计服务期限
(1)计划设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2、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设计业绩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均为C级或以上,对被交通运输部或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C级的单位禁止在天津市参加特大型桥梁。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蔺琳琳 15202234798)联系,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及本招标公告第 3 款所要求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也可采用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及本招标公告第 3 款所要求的证明材料PDF彩色扫描件发至fyzbsyb5@163.com 邮箱后与招标代理联系人(蔺琳琳 15202234798)取得联系,提交材料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资料费电汇至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ysj.tjbh.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 | 地 址: |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
邮政编码 : | 300450 | 邮 政 编 码: | 300457 |
电 话: | 66580268 | 电 话: | 022-25865517 |
传 真: |
| 传 真: | 022-25865517 |
联系人: | 陈洪超 | 联 系 人: | 蔺琳琳、王伟、赵静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fyzbsyb5@163.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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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 户 银 行: | 交通银行天津中兴支行 |
帐 号: | / | 帐 号: | 120066026018010001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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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10日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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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5305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