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暖心惠民乡村振兴(芦堂路、高大路及道路路灯)工程 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
天津滨海新区暖心惠民乡村振兴(芦堂路、高大路及道路路灯)工程
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滨海新区暖心惠民乡村振兴(芦堂路、高大路及道路路灯)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天津滨海新区暖心惠民乡村振兴(芦堂路、高大路及道路路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2〕4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其中:芦堂路改造范围西起长深高速芦台东收费站,向东下穿长深高速后,止于滨唐公路;高大路改造范围南起丹东线、北至河北界;道路路灯包括港中路、津沽路及滨玉线三条道路,其中港中路路灯工程起于海防路、止于工农大道,津沽路路灯工程起于马厂碱河桥段、止于港塘公路,滨玉线路灯工程起于塘汉快速路、止于四纬路。
主要实施芦堂路提升改造工程、高大路提升改造工程,以及港中路等三条道路路灯建设工程。其中:芦堂路提升改造工程路线全长约0.9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将车行道向北侧进行拓宽,双向两车道标准下穿长深高速节点利用现状北侧涵洞进行单车道双向通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高大路提升改造工程路线全长约1.819km,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将车行道向东侧进行拓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港中路等三条道路路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路灯1100套,敷设照明电缆45.43km,安装箱式变电站22座等。
2.2 计划服务周期: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项目移交、审计结算后终止。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协助招标人开展本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工作,项目管理内容包括:组织施工图设计的编审;对交通保障、施工安全方案组织审核;协助甲方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开工申请和批准的手续;组织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备案等工作,组织施工图清单及预算的编制,并对工程量清单、控标线进行审核;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扬尘、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变更、造价等进行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对本工程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文件、档案数据,组织工程结算、配合甲方完成决算、审计工作,组织竣(交)工验收相关工作、确保施工单位整改等工作,组织完成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其他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咨询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监测及验收)、造价咨询(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招标代理服务(测绘、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近十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5项下列工程之一:1、公路建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2、独立桥梁建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3、独立隧道建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uoshenggongsi@163.com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寄(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出示“健康码”。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人员不得超过1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本项目采用线上网络开标方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网上开标方式告知书),或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快递至招标代理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收件人:刘宇霜,联系方式:022-23859185、18630979815),同时将投标文件密封照片和快递运单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至guoshenggongsi@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标段名称-快递公司名称及运单号-快递寄出时间”(例如:XX 公司-XX项目XX标段-顺丰1234567890-2022 年X 月X日上午X时:X分),建议快递外包装标注上述信息。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当天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引导递交文件(按照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人间隔1米),进入腾讯会议虚拟会议室参加网络开标活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jtysj.tjbh.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5688号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
邮 编: | 300450 | 邮 编: | 300384 |
联 系 人: | 成芳 | 联 系 人: | 刘宇霜 |
电 话: | 022-66580268 | 电 话: | 022-23859185、18630979815 |
传 真: |
| 传 真: | 022-23858132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guoshenggongsi@163.com |
网 址: |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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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 开 户 银 行: | 天津银行万华支行 |
账 号: |
| 账 号: | 104201201090144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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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22日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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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
联系方式:022-65305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