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承高速公路滨海新区段(西中环快速—津汉高速)工程 路面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日期: 2021-12-17 11:08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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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塘承高速公路滨海新区段(西中环快速—津汉高速)工程

    路面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BHWH2021-21

    补遗书(一)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中新改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3分包补充第4.3.8项中“对于承包人分包的具体管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进行管理”改为“对于承包人分包的具体管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及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改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第(16)条中“承包人未按要求上报劳务合作、专业分包相关资料,且未履行相关分包手续及备案手续, 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实际分包合同额的10%课以违约金,并将承包人相关违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改为“承包人未按要求上报劳务合作、专业分包相关资料,且未履行相关分包手续及备案手续, 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实际分包合同额的20%课以违约金,并将承包人相关违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改为“2”。

    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文字说明部分第3条“其他说明”中:

    3.5条改为“3.5工程量清单102-4“信息化系统”费用含项目管理系统、实名认证系统、电子档案、碾压监控系统等,由承包人综合考虑进行报价,其中西中环顺接该项报价不低于17万元,主线该项报价不低于78万元后期发包人将结合软件公司提供具体方案及管理平台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支付。如果承包人报价不足以支付,承包人应从承包人其他费用中进行支付,承包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3.19条改为“3.19工程竣工档案承包人除按发包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得纸质文档外还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档案。竣工验收存档资料为纸质和电子档案双套制管理模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同步生成工程电子档案,并使用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要求,并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不能同步生成电子档案的纸质档案要求进行数字化扫描,扫描后的电子数据分类应满足发包人工程档案信息系统的录入要求。相关费用已含在相应报价中,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在其他费用措施费中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新增3.29路基压实度合格率100%,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合格率95%,各参建单位及建设人员以此为质量控制。

    四、本补遗书(一)共2页,请各投标单位在收到该补遗书后,在24时内回函确认收悉。

    联系人:李工

    传真电话:022-85611209

    邮箱:tjbhwhgs@163.com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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