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9-16 14:57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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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概况

    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建设、市政道桥、公路、交通运输、水务、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和人防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城市建设资金、市政道桥和公路养护维修资金、水务资金和人民防空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和监督。(三)负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和人防等方面的综合统计工作;协调推进相关信息化工作;编制建设、交通、水务系统技术进步、专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协会、学会工作。(四)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有关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和人防等方面的行政审批;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五)组织编制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供热、燃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区内公路、道路、桥梁建设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协助编制海空港建设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参与编制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六)负责区内公路(含高速公路)、道路、桥梁和海空港、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等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综合协调;负责区内新建区域及道桥、公路范围内地下管网建设施工的综合协调管理。(七)协调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实施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城市化建设;指导编制小城镇专项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镇建设。(八)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制定本区实施细则;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九)负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专项发展规划;参与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和新型建材推广应用。(十)承担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责任,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中介机构资质审查和相关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负责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外埠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和工程中介企业进区备案管理。(十一)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房屋建筑、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初步设计审批;负责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农民自建住房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十二)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和综合协调;编制房地产年度投资计划;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备案和核准;按规定权限审批经济适用住房和其它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监督管理商品房项目资本金的使用;负责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及信用监督管理;负责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管理;参与房屋拆迁和住房保障政策制定。(十三)负责燃气、供热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组织编制燃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燃气、供水、电力、新能源等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集中供热和燃气价格政策的制定,拟订本区实施细则;负责区内新建和改扩建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十四)负责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实施;统筹本区配套工程管理,负责配套费用使用管理,组织制定配套工程管理办法和标准;负责出让土地配套条件审批;编制区内风景名胜区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初审和监督管理。(十五)制定市政道桥、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道桥、公路基础设施管理和养护管理、状况检测评定、运行服务监督考核、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十六)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助拟订港口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七)承担交通运输、航运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管理责任;协助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对区内港口岸线、陆域、水域及公用基础设施、生产经营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十八)负责内河航道管理;负责引航监督管理;负责地方海事工作;协助对地方政府权限内的国际海上运输、沿海运输实施管理。(十九)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按规定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新增运力、区内线路资源配置的审核、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和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及线网的规划和管理。(二十)组织建立现代综合运输体系,组织协调联合运输、多式联运等综合运输工作;负责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区内组织协调工作。(二十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港口行政执法;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质量管理工作。(二十二)承担本区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协助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二十三)拟订水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协同组织有关本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除涝论证工作。(二十四)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防汛、防潮、排水、除涝、抗旱工作;对河湖、水库、蓄滞洪区和重要水务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协同加强本区内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二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按照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拟订区水资源规划和年度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指导雨水、洪水、再生水的开发利用,负责海水淡化工作;负责开采区内已探明的矿泉水、地热水取水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发布本区水资源公报;负责全区水文工作。(二十六)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协同组织拟订重要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二十七)负责水务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务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协同实施区内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二十八)负责城市供水、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自来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二十九)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执行节约用水政策,拟订节约用水措施,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三十)负责全区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水库渔业;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措施和工程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三十一)主管本区内干渠、水库和一级以下河道;负责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协同主管本区海堤和一级河道;协同组织河湖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水库堤岸的绿化工作,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护堤护岸林木砍伐的管理工作。(三十二)拟订水利、供水、排水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承担水务系统相关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三十三)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本区内的水事纠纷。(三十四)参与拟订人防建设规划,并对城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提出人民防空要求;拟订人防建设和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十五)按照人民防空标准,对审批权限内的人防工程(含结建人防工程)进行审核、审批,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监督检查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区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厂的管理及产品的生产、安装质量和销售的监督检查;指导人防建设平战结合工作;按照人民防空要求及标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对担负人防建设、管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施业务指导。(三十六)掌握重要防护目标、物资储存、人口分布和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情况。拟订防空袭预案,制定遭袭时人员掩蔽和人口疏散方案及各类保障计划;组织城市防空袭演练;负责人防指挥设施建设。(三十七)承担区政府赋予的民事防护有关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人防科研和学术研讨活动。(三十八)负责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三十九)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和管理本区地震观测台、站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组织本区地震趋势会商;负责震情和地震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和应急工作体系及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四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内设19个职能处室,下辖39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建设和交通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建交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39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建设和交通局本级、建设和交通局塘沽分局、建设和交通局汉沽分局、建设和交通局大港分局等4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排灌管理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燃气管理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等35个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117,933,001.4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577,491,613.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6,297,162.89元,占99.96%;上级补助收入39,60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1,918,837.43元,占0.0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3,150,571.21元,占0.08%。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117,933,001.4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577,491,613.28元,其中:基本支出372,233,844.39元,占9.04%;项目支出3,746,380,009.24元,占90.9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1,280,959.34元,占0.0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02,508,299.66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1,658,719,257.1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8,132.07元。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888,132.07元, 事业运行2,888,132.07元,主要用于: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事业运行等。

    2、科学技术支出3,000,000元,其中:

    社会科学3,000,000元,包括社科基金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人民防空经费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57,159,305.02元,其中:

    污染防治12,559,305.02元,包括:大气12,559,305.02元,主要用于:城市地区清洁取暖2018-2019采暖期补贴及集中供热补漏资金, 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电暖气采购,居民过冬补助资金等

    能源节约利用44,600,000元,包括能源节约利用44,60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第八批水环境综合治理)等。

    4、城乡社区支出1,976,154,110.61元,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5,361,853.41元,包括:行政运行75,963,058.35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工作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652,795.9元,主要用于:清欠办工作经费、新区治超人员办公经费、交通运输管理经费、区停车办专项经费、办公及应急系统自动化提升改造及档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专项经费。 工程建设管理85,659,562.06元,主要用于:道路管理、泵站管理、排水及收费管理、桥梁管理、市政工程设计、市政设施监察管理单位运行等。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1,904,935.62元,主要用于:燃气管理单位运行等。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181,501.48元,主要用于:工业污水排放管理、汉沽营城水库管理、燃气所等单位运行等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786,852元,包括: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786,852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专项经费、宏达系列案件诉讼相关费用、新区供热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新区燃气专项规划费、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规划资金、京津塘延长线两侧道旗更换经费、滨海新区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经费。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724923228.97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724923228.97元,主要用于:滨海新区村镇供水规划供水管网工程(茶淀街)、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8.12”事故海港城、启航家园维修工程款、2017年塘沽老旧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2018年滨海站(一期)项目运营缺口补贴、2018年大港城区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2018年海河隧道养管资金、2018年清洁取暖专项、2018年市政道路养管资金、2018年于家堡枢纽站市政配套设施运营管理费、北海路下穿进港铁路二线地道工程北塘大桥维修工程尾款、滨海新区港塘路拓宽改造、滨海新区汉沽老旧住宅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户管改造工程、滨海新区农村气代煤工程燃气安全培训等经费、大港油田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第九大街西延线路桥维修工程、东海路排水管网改造、东金路接管前维修工程尾款、港城大道北环铁路桥段完善工程、港城大道沿线桥梁维修工程启动资金、港塘路卡口改造工程、海滨大道东侧辅导维修工程、海滨大道东侧辅道维修工程、海滨大道减河北收费站外道路桥梁大修工程、汉沽街田华里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汉沽市政工程公司拆迁补偿款、汉沽乡村公路四座泵站设施维修工程、汉沽寨上大桥、弘泽城小区地下车库漏水抢修工程款、津塘公路车站北路立交桥维修工程、京津高速延长线辅道(新北路-海滨大道)改造工程、开发区第二大街跨京山铁路桥、开发区第五大街泵站第二出水管线工程垫付资金、老旧供热管网和一户一环改造工程补贴资金、临港立交桥桥区东北侧辅道雨水管网改造和道路大修、宁车沽路(宁车沽桥-新北路)积水路段改造工程、轻纺大道等4条道路迎国检维修工程尾款、燃气供热补贴、世纪大道东延工程、疏港联络线、泰达大街至海河大桥段声屏障项目(二期)、塘沽老旧住宅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塘黄公路(港城大道-北环铁路)、团泊路大修工程尾款、新区骨干河道治理工程茶淀排干段建设资金、于庄子路大修工程、闸南路跨南疆铁路桥工程、郑田道大修工程、中心庄路、黑潴河路地道维修工程资金、中央大道(轻十路-海滨大道油田联络线)。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3,823,094.58元,包括:建设市场管理与督33,823,094.58元,主要用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用于市场管理与监督职能运行等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259,081.65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259,081.65元,主要用于:塘沽、汉沽、大港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人防工程平战结合支出等。

    5、农林水支出154,685,125.98元,其中:

    水利154,685,125.98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6,612元,主要用于:河长办工作经费、滨海新区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资金。水利行业业务管理50,813,407.56元,主要用于:河道管理、水务物资管理、排灌管理、水利技术推广管理单位运行等支出。水利工程建设29,388,322.78元,主要用于:2015地下水压采付庄排干0+895-1+295段堤防除险加固工程资金、大港窦庄子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尾款、汉沽街大田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款、汉沽街田华里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4,077,648.46元,主要用于:河道管理、排灌管理、营城水库管理单位运行等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5,573,585.12元,主要用于:节水专项经费。 防汛3,936,494.72元,主要用于:区级防汛抢险物资购置资金、防汛应急工程。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10,657,837.8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专项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移民支出10,200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其他水利支出29,491,017.54元,主要用于:新增水准点统测等费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权编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村水表安装、控沉及执法经费、地面沉降监测经费、滨海新区地面沉降监测装置及预警系统工程资金、滨海新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经费、2018年上半年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考核以奖代补市专项资金、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宣传牌

    6、交通运输支出486,308,800.28元,其中:

    公路水路运输83,463,446.25元,包括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6,407.81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管理经费。公路养护33,800,000元,主要用于:区县级公路养护及铁路养护管理等支出。 公路运输管理35,040,508.44元,主要用于: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单位管理运行及项目支出。航道维护13,496,217元,主要用于:海河水域通航安全保障项目。救助打捞89,242元,主要用于:渡口码头船打捞。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731,071元,主要用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专项经费、降低快递企业经营成本专项资金

    铁路运输367,576.43元,包括 铁路安全367,576.43元,主要用于:铁路安全专项资金。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402,477,777.6元,包括公共交通运营补助401,127,777.6元,主要用于:2018年津滨轻轨运营补贴费用16部跨区县个体班线车辆收购费用、2018年公交运营补贴、2018年汉沽地区公交运营补贴、2018年票价补贴。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35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出租车客运管理经费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0,000元,其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000,000元,包括: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汉沽市政公司拆迁补偿欠款。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3,640元,其中:

    地震事务43,640元,包括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43,640元,主要用于:地震观测及应急演练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4,530,083.7元,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530,083.7元,包括农村危房改造4,530,083.7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10、其他支出7,739,102元,其中:

    其他支出7,739,102元,包括:其他支出7,739,102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经费、警报维管专项经费、官港第二社区人防示范社区建设经费、朝阳花园人防示范社区建设经费、滨海新区基本指挥所战备器材库建设经费、滨海新区基本指挥所办公家具购置经费、天津港南锚翻扣船事故家属安抚维稳经费

    新区人防警报器购置款、紫云园人防示范社区建设经费、2018年1-9月突发事故应急抢险资金、2017年度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储存管理费2018年人防警报建设经费、滨海新区汉沽、大港人防指挥所指挥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经费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70,077,959.34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9,814,696.01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03,788,451.45元,其中:基本工资47,914,269.07元,津贴补贴39,097,340.08元,奖金16,270,483.4元,伙食补助费461,560元,绩效工资55,279,065.7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936,221.4元,职业年金缴费17,338,158.2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97,301.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54,281.71元,住房公积金69,501,704.2元,医疗费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038,06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89,015.97元,其中:离休费908,498.84元,退休费15,608,738.46元,退职(役)费0元,抚恤金2,560,522.1元,生活补助317,204.57元, 医疗费补助370,000元, 奖励金9,205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847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丧葬费等、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独生子女奖励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45,309,483.12元,其中:办公费3,523,391.03元,印刷费74,343.4元,咨询费339,523元,手续费21,399.72元,水费505,353.97元,电费1,024,868.88元,邮电费1,003,710.78元,取暖费1,012,899.17元,物业管理费880,879.31元,差旅费2,895,208.34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维修(护)费1,383,467.62元,租赁费2,569,337.03元,会议费5,291元,培训费193,240.3元,公务接待费5,423.69元,专用材料费116,390.34元,被装购置费0元,专用燃料费0元,劳务费7,947,539.12元,委托业务费4,578,570.31元,工会经费2,773,280元,福利费6,412,128.0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846.49元,其他交通费用2,316,091.63元,税金及附加费用61,380.5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64,919.3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水电费、物业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等方面发生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和网络信息系统等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中发生的场房租费、餐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等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培训发生的培训场地及资料费、租赁、食宿费、培训聘请专家的旅费和食宿费等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支付给临时雇佣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评审费、报酬、讲课费等支出、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行政事业单位组织职工体检、各类困难补助、走访慰问单位职工、防暑降温费等支出、行政事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油料费用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991,008.8元, 办公设备购置876,784.8元,专用设备购置114,22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办公购置的固定资产设备及专用设备等支出。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3,388,220.28元,比2017年增加2,136,594.9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机关单位2018年新招录了工作人员,相关的经费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3,868,831.8元,当年收入1,413,949,668.92元,支出总计1,413,949,668.92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1,095,060,029.33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0000.00元,其中: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30000.00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1730000。00元,主要用于:大港库区移民工程。

    2、城乡社区支出310,826,877.42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7,233,322.19元,包括:“城市建设支出”167233322.19元,

    主要用于:返退旭辉西部新城二、三期项目(香郡庭院)二期二标段工程建设新型墙体专项资金、返退新型墙体专项基金、返退塘沽海洋科技商务园东4区工程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专项基金、返退佳澜苑项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2018年污水处理费、污泥处置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1686569.63元,包括:“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01686569.63元,主要用于:香逸园中压燃气管线工程建设资金、天和城(智谛山)社区供水管网改造资金、大港港东新城六经中路工程欠款、2017年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资金。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1906985.60元,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41906985.60元,主要用于:

    2018年污水处理费、污泥处置费。

    3、“交通运输支出”1100000000元,其中:

    “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00000000元,包括“其他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1100000000元,主要用于: 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至荣乌高速段)工程、津石高速(荣乌高速-海滨大道)。

    4、其他支出1,392,791.5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92,791.5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92,791.5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工程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796,871.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5,86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976,227.5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474,777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6个,涉及金额1466804000元。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共有车辆1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9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工程用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18年度,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汇总)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698,955.45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360,061.21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降低公车运行费用,降低公务接待的人次、标准。具体情况: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2017年决算持平。2018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692,931.7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2,931.76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53,010.9元,主要原因是降低公车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7年决算持平。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64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6,023.69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7,050.31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降低公务接待的人数、次数、标准2018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9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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