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责
发布日期: 2021-09-01 13:39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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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协调推动综合性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息、档案、督办、建议提案、应急值班、机要、保密、信息、档案、督办、建议提案、应急值班、公务接待、绩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交流合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项目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监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信息统计工作。

    二、党建工作室。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协助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组织落实区委巡查整改工作。负责局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系统纪检、宣传、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管理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安全监督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负责行业安全管理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等工作,组织推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处置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协调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内河水路运输、地方海事、轨道交通)等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等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权责清单制定工作。负责核定机关和所属事业职责。负责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运输服务室。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船舶和车辆的年度审验及新增运力证件配发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域性出租汽车经营资质、公交线路的审核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高铁、轻轨、邮政、海事、救助、打捞等涉地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专项客货运输、超限运输、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特种物资以及军事、抢险救灾物资、“春运”等重大交通运输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提出交通运输行业的收费政策、运价和收费标准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水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水路有关重要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五、公路室。负责制定区级公路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公路养护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编制区级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公路设施建设养护工作。负责指导乡村公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委托的国省干线的养管工作。组织区级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设计、评审、验收和质量监督(委托专业机构)工作。负责区级公路及基础设施养护市场管理、运行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公路和桥梁设施的应急抢修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公路“三乱”治理工作。

    六、综合交通室。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长期规划,组织或参与专项规划编制、协调、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编制汇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交通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编报、下达交通建设项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参与交通发展建设投融资政策的拟定。负责铁路、民航以及涉及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配合做好铁路、民航涉地相关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有关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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